记者今日从此间举行的政协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中国每年新出生缺陷导致的病残儿童多达三十五万人,全国每年因出生缺陷而造成的疾病负担超过五百亿元,预防出生缺陷的形式非常严峻,建立出生缺陷预防医疗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来自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员会的政协委员向记者介绍,中国至今尚无常规性的投入机制来保障出生缺陷预防服务。在云南乃至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中,都没有把出生缺陷预防服务纳入支付范围,单位职员的计划生育医疗保险费用项目中也没有此项开支。这就客观上减少了民众对出生缺陷预防的参与积极性。

  同时,出生缺陷及预防是专业性很强、技术要求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此服务水平在云南省级大医院较好,地县级医院差或者没有,基层卫生院根本没有。到二00九年底,该省每年五十多万孕产妇中仅有二万多名孕妇自费接受了产前筛查服务。绝大多数孕妇和新生儿都没有得到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服务。

  据相关部门统计,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通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使活婴儿中出生缺陷率从千分之十七点零四下降到千分之十一点八二,使致死致愚致残的严重出生缺陷率从千分之四点七下降到千分之零点五。但是在缺乏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广大基层,新生儿中严重出生缺陷率居高不下。云南省每年出生五十多万名新生儿,因出生缺陷导致的先天残疾在三千名以上,仅靠一家能提供出生缺陷预防服务是远远不够的。

  对此,该委员建议,大医院要牵手小医院,使产前筛查服务规模化、扁平化,降低服务成本。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经费投入应重点投向直接提供产前诊断服务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医疗卫生部门,用有限的资源达到理想的预防目标。将出生缺陷预防的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支付范围,减轻群众的自付比列,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接受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