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部门首次出台相关规定,对省内产前诊断技术机构进行规范管理。黑龙江省将设立1至2家产前诊断机构,哈医大二院此次获得批准成为黑龙江省首家产前诊断专门机构。

  据介绍,产前诊断技术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具体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技术服务。按照卫生部门要求,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以医疗为目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医疗保健机构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产前诊断技术。提供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做出产前诊断后,应向孕妇出具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产前诊断报告》。

  据悉,黑龙江省还将设立产前诊断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均为省内行业内资深专家,他们将参与制定黑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的规划、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参与对从事产前诊断技术专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并对省内产前诊断疑难病例进行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