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寇

黄仲则,生于乾隆年间,亦死于乾隆年间,活了三十五岁。这一方面怪乾隆太能活了(历史上寿命最长的皇帝,88岁),另一方面怪黄仲则命太薄了。照某种人生观来看,一个人仅仅活在一个年号里,毕竟是件“没见过世面”的事。几朝元老,须发皓白,德高望重,子孙满堂,这似乎才是件“美差”。到底是否真那样?谁知道呢。

黄仲则祖先据说是黄庭坚,这跟当代南京作家黄梵一样。黄庭坚晚年定居黄冈,繁衍了一个黄家村,黄梵就是黄冈黄家村的。总之黄梵有次提到这茬,让我大吃一惊,一度让我怀疑自己也有个非常了得的祖先。后来我跟别人还谈论过祖先的问题,但当我想到赵志明的祖先是赵高李瑞强的祖先是李莲英后,就没法谈了。不过,作为古人,黄仲则是很看重这一点的。他的一个朋友给过他一方宋印,上有“山谷子孙”,他很感激。也有一个朋友跟他说,平生只爱二黄,一是黄庭坚,二是黄仲则。这大概是奉承,也可能是真相。不过,黄仲则和黄庭坚是两码事,他们的诗太不一样了。

命薄其实不值得夸耀,就如疾病不值得赞美一样。不过,中国总有些在我看来脑子灌屎的人(也算偏见),他们很享受和赞美这些。诚如有人讽刺鲁迅的那样,咳两口血,丫鬟扶着到阶下看海棠。这个画面虽为讽刺,但确实饱含了中国美学中隶属于梅毒的那一部分。我是一个“生命健康主义者”,生活中也只喜欢和这种人玩。生理和心理层面的病秧子及癌症患者,避之不及。但读东西则另说。

黄仲则的命薄并非他只活了三十来岁就死了,他的命一直不好。四岁就没了爹,紧接着大哥也死了,和他妈妈彻底成了孤儿寡母。在其后短暂的一生中,他只中过秀才,从此再没有取得任何功名。当然,他始终对科考没有兴趣,这么说也许不对,必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心块然不知其可好。”疑惑,不知道这(科考当官)都是要干嘛?有次考试,都快考了,他还躺在床上蒙着被子,别人扯他被子,原来他早醒了,只是得了两句诗,想续下去。这说明诗在他那里确实是“好”的。

身体一直不好,也是他命薄的原因之一。他家三代人寿命都不长,他爹死得早,他死得早,他唯一的儿子也死得早。郁达夫认为他有肺结核。这几乎是肯定的。19岁,娶妻后,他就开始了游荡生涯。游荡,看山水,是古人必修的功课。所谓“胸中有丘壑”。我个人觉得,中国文化的主流意识是不太在意人是万物灵长的,中国古人试图努力的方向是将自己混淆于山水草木之间,包括房子的用色,也基本都是黑白及介于二者之间的灰。这种颜色选择理应是尽量不凸显“我”的存在。中国的平等观是很玄妙的,它不强调权利平等、阶级平等和人格平等(人格算个屁),它强调的是浑然一体式的平等。即,无论你是皇帝还是贩夫走卒,无论你是人还是畜生,无论你是诗人还是日月星辰山川草木,所有的一切都是此消彼长的自然的一部分。何为自然?是什么样子就什么样子。所以黄仲则也必须要浑然去,要将自己混淆到这些万物之中。有一次,他在安徽的一座山上,下起了大雨。他也不避雨,就坐在那里试图将自己和一块山石等同起来。一个放羊的看到,“以为异”。这个段子很重要,那就是,人又毕竟是人,不是山石,和山石等同虽是人心向往之的事,但“以为异”则又表明人还是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一块活肉而已。这可能才是真正的悲剧。

二十九岁以前,黄仲则主要在江浙两湖游荡,以门客幕僚的身份寄食于一些欣赏他的官员朋友家中。比如他就在袁枚的随园(今南京师范大学本部)住过,也被这个会诗会吃的名士誉为“当代李白”。除了山川草木,他也结识了很多像袁枚这样的朋友。这些朋友大多很欣赏他,按照他死后很多纪念文章透露出来的信息,他应该是个很瘦的人(与他的肺结核有关),喜欢穿一身白,被洪亮吉描画为“白袷少年,立日影中”,如见其人。朋友们喜欢他的诗,吹捧起来也很肉麻,说是当代能作汉唐魏晋诗的也就这个黄仲则了。这大概说明黄仲则在他那个时代在精神和美学上是少有的能和更古的人接上的诗人。而他的诗的格调,则是“好作幽苦语”(自叙)。他不是一个兴致勃勃的人,也不是爱笑的人。“狂傲少谐”,“上视不顾”,气质高迈,不容于俗物。他在二十几岁就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不会活很久。有一天,好像也是在山林之间,感伤的他突然拜托洪亮吉将来在他死后帮他整理诗稿照顾家人,洪亮吉认为他这话“不伦”,未予理睬,结果他就给自己的这个朋友跪了下来。洪亮吉也是一个好人,后来确实是这么干的。洪亮吉比黄仲则多活了二三十年,他们的友谊在这二三十年里仍在延续,直到洪也死掉。

这段时期黄仲则总是每年春天出来,到了年底才回一趟武进老家。所以他的诗有众多叫“除夕”的,而且恰恰是这些诗都写得特别动人。如“饮为病游千里减,瘦因吟过万山归”(《壬辰除夕》),如“悄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癸巳除夕偶成》)。陈毅(就是那个元帅)说得挺好:“他的兽(肉体)失了主宰,只好在风露中痴立,如他的灵不转来,他或许要永远如此的。”关于“悄立”,黄仲则似乎很拿手,经常灵魂出窍。再如“羡尔牛女逢隔岁,为谁风露立多时”(《秋夕》),又如“停樽无一言,伫看新弦月”(《春夜杂咏》)。

回到除夕这点上来。确实,他诸多除夕诗让我觉得,这个人总是在腊月三十那一天才回家,披风戴雪推开家门,老母妻儿都等着他带回来点什么年货,而他又总是空着双手。“全家都在风声里,九月衣裳未剪裁”,好在他的家人也似乎很能理解他,人回来了就好,“老亲白发欣簪胜,稚子红炉笑作围”。虽然他追慕的前辈诗人是李白,但在贫穷和家累上,他的诗作更像杜甫,赤诚、沉痛。他希望自己能像李白那样只干两件事:求仙和饮酒,但他一辈子都没能做到,生计问题始终困扰着他。他只生活在朋友圈中,靠朋友的赏识来过活,从来没有成为李白那种惊动中央闻名天下的文化名人。所以,他的一生结局更像杜甫,飘荡、艰辛,最后客死途中。和杜甫的区别是,他没有多少天下苍生意识,也就是他脑子里没有政治,既不想作锦绣文章,也不想上马杀贼,这与他对科考的怀疑有关。他只关心人柔软的内心以及在他看来美好的事物。也可以说,他比杜甫更“内在”,更“像”一个诗人。或者说,他只是一个诗人,没有其他。可以说,他是中国古代非常少见的“职业诗人”。后来他去北京,也是因为诗。他说自己的诗写到现在缺少“幽并之气”,他不能原谅自己这一点。

刚去北京,虽仍然是生活在江南认识的朋友圈中,但他一个人过得还不错。天天好酒好肉宴席不断,还可以像在江浙一样四处游荡(最远去爬过西安的大雁塔)。而且自康熙年间就开始的西北叛乱在这时候平定了,天下彻底太平了,皇帝很高兴,叫在京的士人写诗赞颂这一盛世的到来。相当于一次征文活动。黄仲则写了,获得二等奖。此次征文奖励是一等奖赐予举人的功名,二等奖虽无,也有国家政策安排。他被安排到当时正在编撰的四库全书编辑部当了一名校录,相当于一名校对和誊写员。而校录只是一个暂时工作,政策上将来是会外放当差的,被吏部委派去县里当一名县丞(县令的助手,或执行县令)。总之,刚到北京,他运气不错,以至于让他错觉“居长安大不易”是值得商量的,所以次年他叫家人把祖宅和半顷田地都卖了,举家(母妻一儿两女共五口人)迁到了北京。黄仲则确实是个不会过日子的,他微薄的校录薪水和朋友圈的蹭饭养活自己足够,养活一家老小就困难了。自此,他的青春时代算是彻底结束了,过上了贫病交加的“晚年”生活。在他的“晚年”,四处举债。在死之前一年,他已经完全支撑不住,不得已将家人轰回了江南(也不知他卖掉的房子和地是否赎了回来),把自己一个人留在北京耗着。这时候他的身体已经不行了,债主讨厌,过日子还要继续借债。另外,到这个庞大帝国的某一个县里当一介县丞的工作调令也遥遥无期。为了从京城里的糟糕生活中暂且摆脱出来,病中的他耗尽自己最后一点体力和热情逃出了北京,计划去西安找自己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洪亮吉。可惜他的寿命不足以让他达西安,在山西运城,另一个朋友家中,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的丧事是洪亮吉从西安赶过来替他办的,并由这位老友将灵柩亲自送回了武进。当时七月天气,很热。洪亮吉的挽联是这么写的:“噩耗到三更,老母寡妻唯我托;炎天走千里,素车白马送君归。”

写到这里,不知为何,本人很难过。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就是为什么要复述一个人的短暂的一生。一般情况下,我们读古书,读文言文,也许也能觉得好,获得共鸣,但更多的则会有一个东西横在我们脑子里:“这是一个古代的人。”而我在读黄仲则的时候(他的诗和资料汇编),我竟然没有觉得我和这个古代人有任何隔阂。这是一个难得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