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要降了,药事服务费要来了。

  日前,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出台,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

  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药事服务费”,应该如何收取,引起了市民普遍关注和热议。

  医院四成收入靠药

  记者采访沈城多家大型三甲医院了解到,目前药品的收入占到了医院总收入的40%以上,规模小一些的医院更是高达50%以上,“以药补医”的现象很严重。

  按照指导意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收入必然会减少,而补偿的方式之一就是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

  对此,很多市民产生了质疑:“药价下降了,却增加了药事服务费,而且原先的一些诊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又要上涨,这不成了变相地以药补医,换汤不换药吗?”

  改变大夫“唯药是图”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院长郭启勇表示,医院的收入来源从依靠药品加成转向收取药事服务费,有本质的差别。

  “原先的情况是,医生多开药、开贵药,医院和医生的收入就多。”郭启勇说,这就直接导致大处方、药物滥用等问题,取消药品加成等于切断了医院和药品之间这条直接的利益链条。医院和医生看待药品的视角发生了变化,当医院和医生的收入与药品无关时,医生就会客观地根据用药安全、患者的病情等,选择适合患者的药。

  郭启勇说,医生不用再依靠“大处方”赚钱,而是通过直接劳动,例如完成高质量的医疗处置、服务这一过程,获得更高的收入,回归到医疗的本质。

  服务费到底怎么收?

  “药事服务费”究竟怎么收、收多少?

  据记者了解,药事服务费的收取形式尚未有定论,目前流传的方案归纳起来有:

  一说:按开方次数收。医生每开一张处方,就收取3-5元的药事服务费;

  二说:按药品种类收,每一种药品加收一定金额药事服务费;

  三说:按药品费用的百分比收配方费;

  四说:按病种收;

  五说:由执业药师收,药方由医生开出后,由执业药师审核,而产生药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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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声音

  网友“医者”:药事服务费的收取要有前提,就是医与药必须完全分开,而不能藕断丝连,否则只能成为以药补医的病毒新变种。

  网友“活力28”:药事服务费必须得科学认证,如果简单地跟处方数、药物金额挂钩的话,大处方、过度用药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增加药事服务费只能制造新的矛盾。

  沈阳市民李求:如果药价下来了,平心而论,适度地收取药事服务收费还是能接受的,也能体现医生劳动的价值。但是,药事服务费毕竟只是补贴药价的一个渠道,政府补助应该跟上来,别让老百姓买单。

  官方说法

  卫生部医管司司长张宗久:过去通过药品加成,可因为大处方产生不合理的收费。药事服务合理的成本是多少?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当中要反复测算,而不是通过每一次用药,通过每一次加成来实现。另外,还要探索是不是要以病人的处方形式来体现。

  辽宁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宋文舸:增设的药事服务费首先要在国家定价范围内,而且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且以就医总体成本不加大为原则。(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