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十大怪象又引起大家的极度关注,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本网博客上对此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内容如下:

    昨天的药品集中采购十大怪象又引起大家的极度关注。大家关注之时我是在不断地思考一个问题: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为什么药品招标(其实可能也是其他政府招标可能也存在的通病)会产生这么多的“怪象”呢?可能是政府越位了。 

    有人说,医疗领域的问题存在政府失灵的同时也存在市场失灵。我认为确实如此。那么什么地方是政府失灵,什么地方时市场失灵呢?就药品的生产与流通来看就存在两者失灵的现象。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政府失灵的同时市场也失灵?比如说,老百姓确实感受到医疗服务的价格太高,问题是价格太高是因为医院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还是因为医疗服务供给太少,还是因为药品供应不足,还是因为老百姓的收入不足?如果是医院缺乏竞争,那么究竟是政府的准入管制导致公立医院处于垄断地位,还是因为市场竞争本身导致医院的市场集中度和市场势力达到了垄断的程度?如果是前者,那么政府有责任放松管制,引入竞争;如果是后者,那么政府有责任加强管制,保护竞争。如此类推,器官移植这个非常复杂、涉及医学伦理、法律等多个学科的医疗服务,可以让市场来完成吗?我想政府完成比市场来完成好些。这就是,当市场失灵时政府应该做得更好。当市场和政府都失灵的状态下,可能市场失灵比政府失灵造成危害更大! 

    人们是非常善良的,当市场失灵的时候常常期望政府干预来解决问题。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未必如愿也未必科学。市场毕竟是一种基础性的资源配置手段,而政府只是辅助角色。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未必就不会失灵,因为政府和市场一样有种种缺陷。就如同药品集中采购十大怪象一文所列举的怪象。

    社会是一个多面体,在当今这个世界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政府就一定能够代表社会利益,而市场就不能代表社会利益。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贡献,就是证明了政府也是经纪人,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会利用垄断的权力去寻租,因此才需要法治。如果我们把公立医院当做政府的化身,我们凭什么相信公立医院没有自己的利益?如果公立医院真的承担了救死扶伤的社会公义,那就不会出现将没钱的病人置之门外的诸多丑闻。 

    在医疗市场上,人们抱怨的是信息部对称。我说,信息不对称不仅仅存在医患之间,在医生之间也同样存在。因此我们也没有证据表明政府一定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没有理由证明市场就可以解决信息对称的问题。所以,持医疗领域最主要的市场失灵“理由”是医生和患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观点是应该重新考虑的。问题是,人们为什么相信政府可以减少这种信息不对称呢?如果政府有办法从技术上减少这种信息不对称,那么就应该直接将这种技术提供给市场。

    有人认为,公立医院作为非营利组织可以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契约失灵问题。那么为什么民营医院不可以是非营利组织呢?非营利组织并不是不赚钱,只是赚的钱不能用于剩余分配。既然我们允许民办高校作为非营利组织存在,为什么不可以允许民营医院作为非营利组织存在?如果政府可以通过公立医院掌握这种不对称信息,那么当政府不一定能够代表社会利益时,我们凭什么相信政府自己不会利用这种信息优势呢?过去的管制由于没有考虑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无法解决现实问题,新管制经济学虽然考虑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仍然存在两个难题:第一,政府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常需要付出信息租金,因此得到的结果是次优的。第二,如果政府有自己的私利,那么连次优结果都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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