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包头市东河区工商分局了12315申诉举报中心调解了一起因永盛成超市销售过期花生巧克力豆而引发的消费投诉案件。永盛成超市除退还消费者36元的购物款外,再给予消费者10倍赔偿款360元。

  2010年7月23日,家住东河区的奥女士在永盛成超市购买了9袋花生巧克力豆。回家后她发现包装袋上标示的保质期为截至2010年7月5日。随后,奥女士发现剩下的8袋该产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次日,奥女士到东河区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该超市负责人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最终,双方经过工作人员调解达成谅解。经营者除退还消费者购买花生巧克力豆话费的36元外,再赔偿消费者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