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6月1日起,凡持有江西省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定点机构分娩,均可获得不少于300元的补助。加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分娩费用报销,今后江西参合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正常生育将可享受基本服务全免费。

    据介绍,江西对农村孕产妇分娩基本服务(具体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内容)收费实行限价,在县级医疗机构分娩的正常产限价700元,乡镇卫生院正常产限价500元。参合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分娩还能获得400元或200元的新农合补助,加上这300元专项资金补助后即可与基本服务收费相抵扣,实现全免费。

    据江西省财政厅介绍,江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农村住院分娩专项资金和新农合统筹基金组成,所有符合条件者统一补助标准,每例300元。在县外住院分娩的,未参加新农合的,也可获补助。分娩过程中出现产科并发症或需实行剖宫产手术等的,先由新农合按照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进行补助,再由专项资金补助300元。

    为方便群众,江西农民住院分娩补助实行直补,补给资金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农村孕产妇出院结账时,只要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交住院分娩所在的医疗机构审验后,即能获得相应补助,不需要群众来回往返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