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安徽近日出台文件对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进行规范,要求从现在开始,二级(含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方可设置血液透析室。 

    据统计,安徽省目前有142家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服务。其中,三级医院有29家,二级医院有104家,一级医院有9家。共拥有1417台血液透析机、379名医生、1141名护理人员,平均每月透析约8万人次。由于以前对于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管理没有明确,一些基层医院买来透析机进行血液透析,一些医院在做血液透析时操作不规范,导致安徽霍山、安庆、寿县等地相继发生血透病人感染丙肝事件。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安徽省卫生厅出台了《安徽省血液透析管理规范(试行)》。该规范对于开展血液透析的医院资质、人员资质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二级(含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方可设置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室要配备足够数量、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 

    同时,对于血透室的分区、设备器材、透析用水和透析液也作出了明确要求。此外,该规范还要求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据悉,安徽省目前正在开展全省血液透析等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全省从事血液透析的所有专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同时,安徽省卫生厅还将对全省血透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血透室将坚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