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出乎这些药企老总的意料,10月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基本药物政府指导价只是“温柔的一刀”。

  因为,此次规定价格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降幅只有12%,这远比他们预期的降幅25%要低很多,除此之外,此次出台的药品指导价在河南、北京、山东等地还出现了高于目前药品的实际零售价的情形。

  不过,这些医药企业老总在“暗自庆幸”的同时,也表示出了一些担忧。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北京一些药企准备向卫生部门和药监局发出建议,他们呼吁“药品招标应该纳入质量考核体系,而非仅仅的唯价格论”。

  “降幅”出人意料

  10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此次公布的价格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比,约有45%的品种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价12%左右;约有49%的品种价格未作调整,继续按现行价格执行;还有约6%的品种适当提高了价格。在此之前的传闻中,基本药物的价格将下降25%左右。

  通知发出后,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蓝波多少松了一口气。因为在2009年4月的郑州药品交易会上,圈内曾传出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价格可能降低25%。

  传闻中的降价,甚至让一些本来拼命想挤进基本药物目录的企业萌生了退意。

  “我们有个品种能进入基本药物目录,成为独家品种的可能性很大,但后来我们老总又决定不进目录了。”浙江一家大型医药企业的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该人士介绍说,之所以改变了主意,主要是害怕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下调幅度过大。“反正我们的产品知名度已经很高了,通过零售也能占领市场。”他说。

  不过,对于北京医药咨询公司张华(化名)来说并没有感到多少诧异。

  实际上,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张华和一些大型药企曾多次找到卫生部门的官员,多次痛陈药品大幅降价的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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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价是不是有效?”张华对记者说,“很可笑,药价一再下降,可是老百姓却觉得看病越来越贵,越来越难。”

  记者了解,在过去的几年中,发改委累计出台了24次药品价格下降政策。

  “这其中的猫腻是什么,很简单。”张华分析说,很多被发改委降价50%,甚至80%的药品,已经没有利润可言,企业不再生产,这些药品就是所谓的“降价死”。

  在张华看来,药品不合理的大幅度降价,导致了药品安全事故频发。

  “在国内一些省份的药品招标中,基础输液的价格是7毛多一瓶。还没有一瓶矿泉水贵,这样的药品能保证安全吗?”张华说。

  实际上,张华的这一番话语得到了很多医药企业的赞同。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广东医药企业负责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招标的不合理压价,已经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合理现象。”

  可以佐证的是,河南等省份的部分医药企业遭遇了滑铁卢,“这些省份的药品招标门槛价,远远低于国家的指导价,也低于企业的运营成本。”河南某医药销售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

  让河南这位医药公司负责人很不爽的是,他本来认为自己的企业规模大,可以用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效益,与小型医药企业PK。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些小医药企业已经丧失了底线,他们用劣质药品跟你竞争,我们怎么比价格。”上述负责人说。

  东盛集团政务事务总监柳花兰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们也有类似遭遇,“那只能退出,没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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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药企呼吁质量考核

  基于此,北京一些药企的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他们准备向卫生部门和药监局发出建议,呼吁“药品招标应该纳入质量考核体系,而非仅仅的唯价格论”。

  浙江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就是呐喊人群中的一位,在2008年初的一个医药论坛上,他在分析中药注射剂事故为何频发时,认为其中关键原因是招标价格过低,导致企业利润降低,不得不选用劣质药材。

  在这次论坛上,胡季强呼吁大型药企应该多跟政府沟通,防止基本药物招标的唯价格论。

  另外,浙江一家医药企业负责人仍然表示了他的担忧,“指导价并无实质意义,实际上,很多地方招标时,都有门槛价,这个价格低于国家指导价。”

  按照此次通知的规定,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限价,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可依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价格。

  张华则认为:“指导价应该定的相对高一些,各个医药企业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政府应该考虑如何在招标时把质量体系纳入,应该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不过,让张华等医药企业老总失望的是,目前的基本药物招标,仍然没有明确清晰的质量考核。

  在张华看来,目前的质量门槛就是通过GMP认证,这些并不够,GMP认证只是判断企业合法与否的标准,并不能以此来控制药品质量。

  而且他认为,在新医改实施后,政府变成了操盘手,“基本药物的使用已经具有强制性,如果招标的质量把关不严,到时候就会出现群死群伤事件,政府应该为这些事故承担责任。”

  事实上,张华曾多次上书政府。比如,他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企业数据检测库,建立医药企业的诚信考核体系,建立药品企业黑名单,出过用药安全事故的企业,在招标时要受到限制等。

  不过,一位地方药监部门官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上述措施操作难度很大,虽然管控药品质量是药监部门,但他并没有参与到核心招标体系之中。

  “比如刚才提到的企业黑名单,这些黑名单药监局有,但是负责招标的部门并没有和药监局实现共享,所以负责药品招标的部门并没有这些黑名单。”上述官员对记者说。

  在这位地方药监部门的官员看来,要建立完善的药品招标制度,药监部门、卫生部门都应该参与进来。同时,应该配备专门的技术人才,建立一整套规范易于操作的质量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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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2008年10月

  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医改征求意见稿,至此,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一起成为新医改方案中最受关注的两项制度之一。

  2009年4月6日

  国务院正式公布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新方案的基本原则是让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力图在2011年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成为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2009年8月18日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2009年10月2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调整后的价格从10月22日起执行。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