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2009年底前,内蒙古未参保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将被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医保;2010年底前,基本解决所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困难职工的参保问题。

  据记者了解,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补贴资金将从国家下拨的专项补贴、地方财政配套、基本医疗保险结余以及个人缴费等方面筹集。

  此外,内蒙古还将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继续实行政府补贴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其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记者张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