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超“开胸验肺”

  2007年初,就职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张海超在体检时被发现肺部有异常。由于振东公司不愿提供其在职期间的体检结果,张海超一直没能到法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2009年6月,张海超选择了“开胸验肺”,并获得权威治疗机构“尘肺”的鉴定结果,但无奈的是,振东公司并不承认他的尘肺病与公司有关。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河南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一事终于有了结果。9月15日下午,在新密市政府、新密市劳动局、新密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之下,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在张海超的家里与其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赔偿金额共计61.5万元。

  ■最终被鉴定为三级伤残

  张海超昨晚向记者介绍说,当他在2009年7月做过工伤鉴定后,新密市劳动局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让他免去进行伤残能力鉴定的程序,直接按一级伤残标准的预算赔偿。可没过几天,有关部门又出尔反尔了。于是张海超又于8月8日在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了伤残能力鉴定,8月12日伤残能力鉴定结果认定,张海超为三级伤残。

  伤残结果鉴定出来后,他的维权路才算真正看到了曙光。在社会各界的巨大压力下,面对张海超的尘肺病鉴定结果、工伤鉴定结果及伤残能力鉴定结果等铁证,振东公司也无法再推卸责任。在新密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的调解下,振东公司终于在9月15日和张海超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赔偿金额共计61.5万元。

  张海超说:“赔付标准是依据三级伤残这个鉴定结果进行预算的,因为我这个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所以赔偿的金额比赔付标准高一些。”关于这笔赔偿费,除了维持正常生活,张海超希望能用来到省外的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看有没有进行肺部盥洗的可能。

  ■振东公司赔偿61.5万元

  自从8月12日,张海超伤残能力鉴定其为三级伤残后,新密市政府、新密市劳动局、刘寨镇政府和刘寨镇劳保所等部门对此事十分关注,新密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开始负责为张海超和振东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振东公司赔偿张海超的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停职留薪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等共计61.5万元,张海超也正式与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

  主要负责调解工作的新密市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陈静介绍说:“从工伤鉴定结果认定是尘肺后,社会大众和各级政府特别关注这件事,建议张海超走仲裁程序。作为仲裁方,张海超这个案子成为了我们的中心工作,我每天都要去张海超的家里或者到振东公司进行调解,希望张海超可以尽快得到赔偿。媒体和社会对于这件事的关注给了相关部门和振东公司一定压力,再加上新密市委市政府、刘寨镇政府和企业相关部门的努力,最终达成了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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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工友亦获相应赔偿

  张海超的几位工友在经过尘肺病诊断之后,也在调解之下获得了相应的赔偿。马建山被诊断为尘肺一期,获赔21万元;尚文革被诊断为尘肺三期,获赔31.5万元;王友才被诊断为尘肺三期,获赔金额31.7万元;高水武被诊断为尘肺三期,获赔金额31.5万元。目前,还有部分工友也正在通过调解争取自己的赔偿。鉴于张海超、马建山、尚文革、王友才和高水武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刘寨镇政府还为他们办理了社会最低保障,从今年10月起生效。

  近两年的维权之路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张海超说:“虽然过程曲折,但最后还是有了结果。感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也希望有关部门更多地重视社会各个角落的农民工,让那些没有被关注的农民工的维权之路不再曲折,希望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