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00元药品,可以抵扣10元,药店也要发放消费券?从昨日起,上海老百姓大药房将在上海的9家药店发放10万张价值10元的消费券。此前该药店在天津、北京等地发放消费券相继爆棚,但是在上海的消费券发放却不被看好:药学专家指出,刺激药品消费可能会引发市民盲目用药。

  上海老百姓大药房将从3月8日-3月31日,免费向上海市民发放10万张面值10元的购物消费券。获得该消费券的顾客,可在老百姓大药房上海9家所属门店使用到今年6月底。上海老百姓大药房负责人熊伟如告诉记者,以经济大卖场模式经营的老百姓大药房将用这种形式降价10%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

  不过,昨天,记者从沪上多家药店了解到,其他药店至今未有发放消费券的计划。一位从事几十年药店管理工作的业内人士指出,药品消费是刚性需求,只有生病了才会买药,不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另外,刺激药品消费拉动内需并不值得提倡,会引发一部分市民盲目用药,造成用药不合理,不安全。

  对于药店发放消费券,更多的市民则带着怀疑的眼光。“买100元抵10元并不划算,明显是药店的促销手段。”市民李小姐认为,平时感冒发烧了才会到药店去买些常用药,一般消费不到100元。黄老先生则认为:“消费券不能自由免费购物,而需要一定消费金额的条件,药店的做法就是变相促销。”

  昨天,上海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相关法律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如果药店发放消费券,市民购买乙类非处方药或者保健品等则没有相关规定限制。但是市民应合理用药,不鼓励药房促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