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真北路某公司在超市购买了100余盒月饼,准备犒劳员工,结果发现这些月饼不同程度发了霉。昨天,销售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与厂家商量后,同意给消费者“退一赔十”处理,但遭到消费者拒绝。目前,双方还有待进一步协商。

  慰问员工的月饼发了霉

  9月16日晚,某公司负责人徐先生陪公司经理到超市选购月饼,准备作为节日礼物发给员工。徐先生说,当时他们看中了两款月饼,分别买了55盒和50盒。当晚,这些月饼就分发给了员工。但一名员工当场打开准备吃时,却发现月饼已经发霉。随后,不断有员工来反映,很多月饼都不同程度有发霉的迹象。

  “本来是想慰问员工的,结果买来的月饼都发霉了,员工会怎么看? ”徐先生说,当晚,他就赶到超市讨说法。此时,超市即将关门,工作人员简单记录后表示,会尽快上门查看。

  已有人食用后发生腹泻

  9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徐先生所在的公司。徐先生拿出一个月饼指给记者看,“月饼底部都长出毛了。 ”随后,徐先生连续打开10余盒月饼,记者发现一些月饼发霉现象非常严重,有的已变成绿色。记者看到一盒月饼外包装上写着:2010年8月5日生产,保质期为60天,在冰箱中冷藏保存最佳。

  “昨天晚上有些同事在外面工地上,由于光线太昏暗,没有发现月饼发霉,结果吃了下去,今天早上就开始拉肚子了。 ”徐先生说,希望超市和生产商能给出说法。据徐先生介绍,9月17日,超市和厂家已经有人上门了解情况。

  消费者要通过法律维权

  昨日,记者致电该超市,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徐先生打开的几盒月饼中,确实都有问题,这些月饼都在保质期内,可能是储存不当所致。他们当即表示,不管打开的或者没有打开的,有问题的55盒月饼全部退货,并进行十倍的赔偿。另外50盒月饼暂时还没有提出有问题,如果消费者也有需求,同样可以再进一步商谈。但这一方案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据超市工作人员透露,他们是按照2009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操作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明文禁止经营、销售的食品,对于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退还购物款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徐先生表示,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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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团购月饼现“霉斑”

  主治医师吃后住院

  为欢度中秋佳节,宜宾县中医院团购了一批云腿月饼,发给职工。不料一些职工吃了该月饼后,出现肚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有人还住进了医院。

  据正在住院治疗的该院主治医师叶俊成介绍,为迎接中秋佳节,15日下午,医院为每个职工发了12个云腿月饼,大家当时非常高兴。16日晚10时左右,正在看电视的他觉得肚子有点饿,就顺手拿出单位头一天发的月饼,吃了两个。

  “没想到月饼吃下去后,就感觉肚子不舒服,随后又出现腹痛、反胃、拉肚子等症状,多次跑卫生间。”第二天上午,叶俊成到医院检查,发现是急性胃肠炎。

  “我是主治医师,马上意识到,这是吃了有问题的东西造成的。”叶俊成打开还没有吃的月饼发现,尽管包装盒上标明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9月5日,离45天的保质期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一些月饼上可见明显的“霉斑”。

  曾在医院当过护士的该院职工蒋女士说,她将月饼拿回家后,当晚吃了大半个。不料就是这大半个月饼,让她这几天天天拉肚子,“如果再不好转,只有去住院治疗了。”

  该院职工林先生说,吃了月饼住进医院的,除了叶俊成外,还有一位职工的家属。所幸中秋节还未到,该院许多人将月饼领回家还没吃,不然问题会更多。

  厂家:回收月饼另补助每人100元

  月饼生产厂家云南省昭通市明兴园糕点厂在宜宾的经销商,由一个叫欧庆户的人负责。

  昨日,欧庆户告诉记者,该月饼生产厂家生产手续等是齐全的,月饼也是9月5日生产出厂的。针对宜宾县中医院团购月饼出现的问题,厂家非常重视,目前已派技术人员来到宜宾。经初步检查,问题出在该厂近期加班加点生产中,一些员工在封装月饼时,没有待月饼完全冷却就封装,所以在月饼上出现了一些疑似“霉斑”的情况。

  本着对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目前厂家紧急研究决定,将出售给宜宾县中医院的所有月饼全部回收处理,在不收中医院8892元月饼钱的同时,由厂家另外补助该院114名职工每人100元。对医院因为吃了月饼出现不适症状的职工或家属,看病或住院等产生的费用,由厂家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