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BTV“北京热线”的“30年未变的独生子女费”节目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市民大多表示,目前的奖励费用,确实太少,应该提高或改变。

  今年年初北京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张东升就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调整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建议》的提案。张东升认为,独生子女每月5元的奖励标准,实施30年来,已经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在提案中,张东升认为一以贯之的独生子女政策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形势,因此建议将独生子女的父母奖励提高到最低工资10%左右,并加入助独生子女赡养父母、设立独生子女医疗基金等内容。

  市民筱女士说,她和丈夫同岁,都是“第一代独生子女”,儿子也3岁了,他们属于工薪阶层,“我们最怕父母生病。有一次我父亲脑梗卧床3个月,光护理费就花了4000多。政府方面应该出面帮助独生子女的养老问题。”

  北京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在“北京热线”中表示,在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的情况之下,我国总人口将在本世纪大概40年代达到15亿峰值,然后才能缓慢下降。

  该负责人说,“如果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个大的变化就不是15亿能打得住的。因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还要坚持很长一段时间,计划生育政策也不会有大变化。”

  - 背景

  北京1979年 开始独生奖励

  ●1979年北京开始奖励独生子女,每家庭每月5元。

  ●1991年,北京市人大修改标准,规定14岁以后,奖励每个家庭每月5-10元。

  ●2003年,政策有了补充,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1000元,发生意外死亡、伤残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给予不少于5000元。

  - 说法

  【市民】

  “10块钱没啥作用”

  ●柳先生,28岁

  柳先生刚刚结婚,妻子25岁了,也是一位独生女。目前尚未要小孩。

  柳先生说,“现在一个月10块钱,能做什么呢,20年前,也许可以买点不错的东西或者其他什么的,现在,连打车也才是个起步价。所以这对我们来说,这10块钱可有可无。要让我提建议的话,就是提高奖励标准,让父母享受到计生政策的实惠。”

  【律师】

  地方法规可完善政策

  博晶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表示,如果对国家基本政策进行调整或改革,那首先要进入立法程序。“这样的动作太大了,时间也会比较长。但是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不同现状,进行地方立法,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对独生子女政策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