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药监局23日发布监管公告,责令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1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停业整顿。 

    据太原市药监局局长刘建国表示,被查处的企业存在以下违规经营行为:擅自取消法定批准的经营场所,成为没有固定经营地址的“皮包公司”,有的临时借用其他场所应付检查,甚至以人员外出为由,恶意规避监督检查;随意变更经营地址,有的把经营场所和库房设在普通民居内,无法达到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要求;私自降低经营条件,缩减经营面积,取消库房设置,不再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