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骄阳

华兹华斯在他的长诗《序曲》第七卷“寄居伦敦”里写道:“伦敦这样的大都会/熙熙攘攘的街头/如此寻常的我/在人群中踽踽独行/那一种感觉是/穿梭经过你的每一个面孔/它都是一个谜”。

的确,在川流不息的伦敦,不仅是面对金发碧眼的鬼佬,即使看着这唐人街的无数亚裔面孔,或许仍旧会疏离感不减。钟宜霖的新书《唐人街》(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5年1月版)就是勾勒了这么一群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中国人生活画卷。他们因为完全不同的身份背景和缘由偷渡来到英国圆梦,但不会英文,甚至有些还不会普通话。福柯最有力的二元论,知识就是权力。在国外,他们没有最基础的知识——语言,也就等于没有了发言权。于是,这些本来就是属于在英国“黑”下来的非法移民,加上不会英语,几乎等于在各种维度的集体失声,成为精英的相反面,真正的属下(Subaltern)阶层。

现实里这一群人,成了历史夹缝里的失声者,甚至失踪者。一面他们活在后殖民话语下,自甘卑贱与沉默,自我认同为“他者”的一种已自我内化的东方主义思想中;一方面,由于共同的中国人出生和都说中文的原因,他们也有了自己想象的共同体——唐人街。这并不是真正的在伦敦市中心那条充满了美食的唐人街,而是伦敦北部的一块中国人住宅区,中国人张来包下一套印度人的房子,转手做起了二房东,赚起了那些不会英语的中国人的钱,在这套小小的房子中,凑合着,挤着住着,竟然塞了十二三个人,他们来自不同的背景和职业,共在一个屋檐下,共用厨房和卫生间,形成了一个微缩的中国人社会,而不断的有房客搬走和新的房客搬进,自然的扩展了故事的外延。作者以第一人称内部视角的“我”切入,作为刚刚结课,搬来伦敦写毕业论文的留学生,她的眼睛看到的,没有世俗的惯性和富贵贫贱的势利,而是一种亲切而信任的凝视,凝视着这些作为她邻居,共处一室的中国人们的日常。

这里作者没有传统的宏大叙事空洞,而是用一种后现代碎片化的方式来架构了这部长篇小说,给每一个小人物一个章节,几乎是按“我”认识他们的顺序,每一章节有叙述的重点,也有旁涉的其他人物关系,就像聚光灯依次打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可我们已然在觥筹阴影中得到了人群暗处的关系和秘密,通过他们每一个人自己的语言展示了他们自己真实的生活和情感,信息量在前后的章节中一点点的叠加,符合了我们正常的认知方式,而不是超出叙述视角急于讲述,先入为主的喷涌而出,可见作者成熟的叙述火候与克制功力,这恰好也是英美创意写作中提倡的“展示,而不是讲述”的写作理念。当我们依次读完这一个一个光怪陆离,精彩迭起的人物故事之后,像清明上河图一样,这些鲜活的人们,在脑海里面就映画成了完整的“唐人街”。城市研究学者凯文林奇曾说,城市,不仅应该是自身存在的事物,更应理解为市民所感受到的城市,中心是在于人,人认知城市的形象凝聚成一种形态,叫做城市印象。而个人印象叠加成了集体印象,某种程度上就会变成城市想象。所以是春生,是张来,是阿琦,这一群人,他们的生活,组成了看不见的城市,想象的唐人街。而又是钟宜霖的故事,将这些城市边缘秘密的胶卷,冲洗成了可感的相片。

通过努力,这些非法移民他们的身份,也可以逐步改变。斯图亚特霍尔说过,“身份的形成是一种不断的调整,不断的定位的过程”。这一点,我们在老尉夫妇的故事里看得很明显。他们俩原来也是偷渡客,靠在市集批发卖水果为生。但后来因为他们有个亲戚拿到了英国护照,用作者的话来说,他们“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个“天”就是从此他们可以申请探亲签证,而不再做“黑人”了,而进一步,他们可以申请成为“难民”,得到政府的救济和低保。而他们最羡慕的人,是有正当的工作签证在超市当搬运工的小陈,竟然可以把这份珍贵的“人脉”当作人情和谢礼介绍给文中的“我”。一般人听到这份好心或许觉得荒诞好笑,但这的确是“他者”思维下正常的行为与处事。通过努力,他们的确比以前更好了,或者变的有钱了,从其他地方获得和弥补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斯图亚特霍尔那句话的后半句是“而文化认同,却是一种永远无法完成的生产”。

但每当你读得沉闷窒息、为他们遗憾时,却能不时听到隐约而连贯的笑声从故事里跑出来,故事中老尉的老婆小丽就是一个乐观而家常的人,她总是闹腾的招呼着大家子里的人看春节联欢晚会,酣畅的哈哈哈哈声不绝于耳,她最爱说的话就是,“快了快了”,仿佛生活就快好了起来,和“吃饭吃饭”,仿佛一切烦恼都会在咀嚼中消失。她的笑声穿梭在“唐人街”这套不隔音的屋子里的每一个人脸上,这时我们顿时释然,唐人街,其实就是他们在英国真正的家与归属。

作者的叙述始终是波澜不惊的,带着一种本雅明说的都市漫游者,闲逛的味道。正是因为唐人街其他每一个人对“我”的信任,因此我们感觉到故事高度的透视与亲近。而又是因为故事中“我”这个人她性格中的趣味与纯真,使得故事的聚焦有了一份可爱的拉距和滤镜。她并不知道老朱正在做的毒品买卖的危险性,也不知道有钱人阿伦请她吃昂贵餐馆是为了什么,她只不是有一种对身边人都好奇,友好,看看乐乐就拜的态度。继续走着,走着,她曾在雾都的夜晚与一个女生在床上谈论过英式接吻Snog的味道,后来惊惶的和这位女同性恋明明背靠背睡了几夜;她也曾撞见落魄但依旧风度不减的公子哥琦,穿着雪白的衬衣笨拙的在给远方的女孩写一封信;她也曾撞见秋日的伦敦街头,吕萍消失在她那清新绚丽的耳垂反射的阳光里;她也曾撞见无数不避叨扰的两口子吵架追杀和抽完大麻high过的人群,洗过的良心和直到天明被吐露的真情。走着走着,她已阅历太多太多的朋友们,他们在这座后现代的大都会伦敦,中空的唐人街里,扮演着生活真实的五光十色和光怪陆离。

故事是以中秋节大团圆聚餐结局,那时文中的“我”已搬出唐人街,是被叫回去参加家人聚会的,他们干杯,为他们的生活,为伦敦的花好月圆。虽是聚意,却全是离情。因为作为非法移民,谁也不知道谁的下一站会去哪里,不愿过问,也不愿被记住,他们没有名字,没有声音,是天下熙熙攘攘来往和消失于唐人街的人,他们每一个人的面孔,都是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