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3日曝光6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及其生产厂家。

  被曝光的广告品种和生产厂家为:宁波诚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鹿参片”;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葶苈草颗粒”;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毛冬青片”;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宝胶囊”;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舒康胶囊”。

  上述6种药品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

  据悉,为加大对违法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发布秩序,2009年8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监测。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这些违法广告移送至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